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锚定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奋力前行
发布时间:2020-06-29

        “法治浙江建设是我省建设‘重要窗口’的重要组成部分,同时肩负着为‘重要窗口’保驾护航的重要职责。”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认为,省委全会提出的要求,为建设法治浙江指明了方向,也进一步坚定了我省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决心、信心和勇气。


        迈入新时代,锚定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,如何把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优势?


        当前,按照构建与数字时代相适应的现代法治体系的要求,我省正编制《法治浙江建设规划(2020-2025年)》,谋划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、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、执法司法规范化等十大专项行动,力争到2025年确立法治浙江建设在全国的领跑态势,到2035年率先建成法治浙江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。“没有创新就没有领跑,我们将在省域权限范围内加大立法、执法、司法、守法普法改革创新力度,尤其是依托数字浙江建设基础,推动信息化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与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,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积累经验、探索路径。”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。


        “人民群众满意与否始终是法治建设的最高评判标准。”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,我省将把人民群众所思所想作为厉行法治的聚焦点和发力点,建立法治建设“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”长效机制,推进乡镇(街道)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,加大法治督察巡察力度,扎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的“防护网”;建立法治监督员制度,探索开展执法评议工作,创新完善电视问政等新闻监督机制,加强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,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。


        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,在建设“重要窗口”的征程中,要强化维护核心的政治担当、厉行法治的责任担当、领跑争先的使命担当,在提升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上更进一步、更快一步,奋力跑出建设法治浙江的新速度。

来源:浙江在线